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农业发展中心(龙虾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农业发展中心(龙虾产业发展中心)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市农业发展中心(龙虾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本级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2022年度潜江市农业发展中心
(龙虾产业发展中心)本级预算公开
2022年度单位预算于2022年1月7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2年度本级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市农业发展中心(龙虾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渔业(小龙虾)产业发展战略、方针和行业政策。
(二)编制渔业(小龙虾)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负责中、短期渔业(小龙虾)产业经济分析和预测;负责全市渔业统计和渔情信息。
(三)制定渔业(小龙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渔业(小龙虾)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示范及科研成果验收与管理;负责全市渔业(小龙虾)科普工作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指导渔业(小龙虾)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
(四)收集发布水产品市场信息,指导水产品加工与市场流通;拟定水产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水产市场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水产行业物资供销;负责全市渔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和外资外援项目的引进与管理。
(五)负责全市龙虾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协调龙虾选育繁育、健康养殖、加工、餐饮、物流、电商、节庆文化等一、二、三产业发展,及时提出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潜江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会;指导各协会、合作社、企业开展小龙虾品牌创建等工作;组织小龙虾全产业重大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小龙虾产品质量监管;组织落实小龙虾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配合部、省小龙虾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负责全市龙虾产品、产地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龙虾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及产品质量追溯工作。
(七)负责中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等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按工作职能及工作需要,我单位设置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生产服务科、品牌建设科、产业融合科。
第二部分 市农业发展中心(龙虾产业发展中心)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进行说明)
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42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74万元。事业收入116.8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426.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285.7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40.8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3.23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37.62万元)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540.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万元,其他收入60.2万元。支出按项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50.58万元,项目支出90.06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21年减少135.7万元,其中因机构改革职能的划转,2名离休人员、32名退休人员、5位遗属人员划转到农业农村局,另退休和调动减少在职人员3人,人员经费减少75.7万元;项目减少48万元;原畜牧局租金收入减少非税预算12万元。
二、关于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2进行具体说明)
我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4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74万元,占72.61%;事业收入116.86万元,占27.39%。
三、关于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3进行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426.6万元,按支出类别分类:人员类项目支出285.75万元,占66.98%;运转类项目支出140.8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3.23万元,占24.2%、其他运转类项目37.62万元,占8.82%)。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4进行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9.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7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309.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253.7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55.9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8.37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37.62万元)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进行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类别分类:人员类项目支出253.75万元、占81.92%;运转类项目支出55.9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8.37万元,占5.93%;其他运转类项目37.62万元,占12.15%)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表6进行具体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2.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94万元、津贴补贴67.48万元、奖金6.7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24.6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7.40万元、住房公积金16.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万元。
(二)公用经费1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4万元、印刷费1.08万元、水费 0.4万元、电费0.54万元、物业管理费0.22万元、差旅费1.35 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54 万元、公务接待费2.03万元、工会经费3.0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1万元。
七、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表7进行具体说明)
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2.025万元。
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1.49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减少,另三公经费不足部分从项目资金列支。
八、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8进行具体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9进行具体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8.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为387.1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242.26万元,通用设备106.22万元,专用设备0.63万元,家具37.99万元,无形资产40.87万元(土地使用权36.19万元、软件0.5万元、著作权4.18万元)。现资产含原畜牧局及农业机械局资产,2021年10月机构改革,固定资产还未划转,待后期按规定上报财政行资科按流程划转。
(三)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2022年财政批复项目绩效目标总额37.6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对收入、支出等科目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如: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三部分 市农业发展中心(龙虾产业发展中心)
2022年度本级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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