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用药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日期:2023-03-03 11:07 来源:市农安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种植户规范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潜江市农业农村局整理了禁限用农药名录供农民朋友参考。

用药提示:严禁使用禁用农药,规范施用限用农药,严格落实常规农药间隔期规定。

一、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50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注: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3日起禁止使用。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二、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灭线磷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止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防治。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禁止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毒死蜱、三唑磷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丁酰肼(比久)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氰戊菊酯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氟虫腈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氟苯虫酰胺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生产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农药使用应按照标签规定的使用范围、剂量、次数、方式和安全间隔期用药。不得超范围用药,切忌滥用药、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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