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潜江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 距离确认风险评估专家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64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17:1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17:15:00 名  称: 关于成立潜江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 距离确认风险评估专家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17:1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距离确认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农发〔2021〕18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和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决定立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距离确认风险评估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成员一共14具体名单如下:

阳绍中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科长高级畜牧师

汪厚强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兽医师

沈红升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级畜牧师

刘明雄  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高级兽医师

李松华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书记高级兽医师

舒代军  市畜牧技术推广站书记        高级畜牧师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兽医师

樊孝军  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高级畜牧师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兽医师

何家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副科长   高级农艺师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兽医师

关林章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高级技师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兽医师

李诗权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级兽医师

召集科室为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二、专家组主要工作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收到兴办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和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后,对于选址距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的,无需进行选址距离确认风险评估;对于选址距离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的,发证机关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法规科从专家组成员中选调3-5名专家,并指定一名专家为组长,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距离确认风险评估的现场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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