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1月12日经潜江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3]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居保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起草和拟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承办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审核、待遇调整、待遇发放、建立档案等工作;
(四)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保障资金的具体运行、统计、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基金预决算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五)负责接待城乡居民的来信、来访、来电,提供热情、快捷、细致的咨询服务;
(六)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各区、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内设“四科一室”,即核定记录科、基金风险管理科、待遇稽核科、待遇发放科、办公室,现有在编人员24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7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人员4人。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一辆。
第二部分 居保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886.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5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0万元,单位资金中其他收入29.2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6886.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万元。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2.0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03.25万元,增加36.53%。主要原因一是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向好,项目资金恢复日常使用情况,二是增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金额,三是新增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数26852.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2.04万元,占25.5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等正常业务工作。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9.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
(二)公用经费14.92万元,由公用经费和其他运转类项目组成。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居保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居保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26852.04万元。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总预算2688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52.04万元,占25.48%;政府性基金预算20000万元,占74.39%,上年结转结余5.2万元,占0.13%。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总预算26886.4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886.49万元,占25.6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6852.0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20000万元),是为了保障基本支出,确保各机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居保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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