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的通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通过见习尽快实现就业,特面向全市各企业开展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募集就业见习岗位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单位“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就业见习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岁的失业青年。
三、补贴政策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联系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胡哲豪
联系电话:1390722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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