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一批高频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的函》(人社厅函〔2021〕10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一批高频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的函》(人社厅函〔2021〕107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宣教政务处)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