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1 12:15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24年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80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44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6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任期年限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四、选任程序

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法局会同人民法院、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未受过刑事处罚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直接扫描二维码或向市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3.组织推荐。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市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资格审查。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任前公示。司法局会同人民法院、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就职宣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就职宣誓仪式由人民法院会同司法局组织

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4322日至2024421

  1. 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潜江司法局二楼民促科(潜江市江汉路共建巷5)或园林、泰丰、广华、泽口、总口、浩口、熊口、张金司法所

2.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个人承诺事项表一式份;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潜江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0728-6231057


附件:1.潜江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2.潜江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

3.个人承诺事项表



潜江市司法局

潜江市人民法院

潜江市公安局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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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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