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1 10:31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0245号)要求,结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

1.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1个)

潜江市司法局

2.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1个)

忽林维 潜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审大队大队长

公示期为2024411日至417日止(五个工作日)。对本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示期内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潜江市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28—6234206

传 真:0728—6243541

电子邮箱:qjspfb@163.com



  潜江市司法局

2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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