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1 16:22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兹有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原执法人员工作调动、退休、辞职,对下列7张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予以注销,现将失效行政执法证件号予以公告,申明作废:

序号

持证人姓名

执法证号码

执法证状态

执法单位

备注

1

刘国平

  17150015002

有效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退休

2

董欣

  17150015030

有效

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退休

3

王利华

  17150015124

有效

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退休

4

陈凯伦

  17150015131

有效

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调出

5

徐宏坤

  17150015128

有效

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辞职

6

何琳琳

  17150015106

有效

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辞职

7

张茜

  17150015115

有效

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辞职

以上申明作废行政执法证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持证人员不得持该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如因以上行政执法证件引起的法律纠纷,本单位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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