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7068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16:0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16:05:00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11-25 16:0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和2020年的工作经验、成绩,科学谋划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的工作计划。现将工作总结并制订计划如下:

一、“十三五”工作总结

(一)2016年以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以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实施各项生态环保工程,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前所未有成绩。

1.大气环境质量方面。省下达我市“十三五”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为:2020年PM2.5年均浓度53μg/m3,优良天数比例约束性目标为80%。2020年截至11月19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1%,PM2.5平均浓度为27μg/m3,可以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2.水环境质量方面。省下达我市“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为:东荆河潜江大桥、东荆河新刘家台、四湖总干渠新河村等3个地表水断面水体优良比例66.7%,劣Ⅴ类水体比例0%。2020年截至9月,我市纳入考核的东荆河潜江大桥、东荆河新刘家台、四湖总干渠新河村等3个地表水断面,水体优良比例100%,劣Ⅴ类水体比例0%,均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要求。预计可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3.总量减排方面。省下达我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二氧化硫较2015年减排20%,氮氧化物较2015年减排15%,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减排14%,氨氮较2015年减排比例14%。截至2019年底,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分别下降16.48%、15.47%、12.56%、12.31%。预计可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4.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按要求完成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共检测土壤及农作物样品250余份,结果显示我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完成增补的6个地块信息采集及5个高关注度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制备流转、检测分析。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实施防渗改造72座,关停加油站3座。积极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可以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率90%、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90%的目标。

5.农村环境整治方面。2016年至2020年,我市完成了省下达的6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调查,指导区镇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的修编。组织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形成了农村黑臭水体清单86个。

6.行政执法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市共作出环境违法行政处罚187起,罚款金额1838.87万元,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起,限产、停产整治案件15起,查封、扣押案件18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1起、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29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2起。

7.生态创建方面。落实湖北生态省建设要求,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的编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按照“五级联创”的要求实现省、市生态村镇创建工作的对接。2020年命名省市级生态镇1个,省市级生态村10个。“十三五”共命名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9个,市级生态镇9个,省级生态村63个,市级生态村76个。

8.环境信访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接处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1964件,其中网络投诉287件,来电投诉1612件,来信来访65件,做到了受理率100%、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二)主要亮点工作。

1.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在全市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中增加生态环保考核权重,将生态环保考核指标数量由5个增加到8个、分值增加到19分,并严格实行重大生态环保问题“一票否决”。同时,加大奖惩考核、执纪问责力度,把生态环保作为干部任用、资金拨付等重要参考并作为评先表模、项目申报、环保审批的重要依据。实化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配备精干力量充实办公人员。将生态环保作为项目引进、招商引资前置条件,突出“环保第一审批权”,执行最严行业标准。推进环境信用评价,联合相关部门制订《潜江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应用办法》,将72家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常态化。

2.以生态环保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打造“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战略目标和“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的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实施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淘汰落后产能,着力培育光信息电子、新能源新材料、家居制造、绿色食品等产业集群。潜江经济开发区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大力发展虾-稻产业,东荆新区、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兴隆河生态绿道建设均突出绿色元素,打造潜江绿色文化品牌,积极推进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3.全面推进退田还湖,建设生态绿地。深入实施“四退三还”(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和还湖、还水、还湿地)工程,推进返湾湖、冯家湖、白鹭湖、紫月湖等退田还湖,分期退田还湖2万亩,有效保护湖泊的整体自然形态和自我修复功能。同时,大力推进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曹禺公园、紫月湖公园、森林公园等公园建设,新建雨水花园、海绵花园、生态花园、南荷生态花园、南浦荷香等街头小游园38处,让市民开门见绿、出门见园。

4.强化生态治理,打造跨界流域治理样板。全长149公里的通顺河是流经潜江、仙桃、武汉的一条跨界河流,但是一段时间以来经常是上下游城市出现污染纠纷的焦点,我市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主动融入全省河湖流域治理大局,坚决履行自身流域治理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累计投入30多亿元实施整治,建设生态补水箱涵工程,建设园区化工综合管廊,实施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开展全流域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支渠综合治理,关闭取缔涉污企业11家,关停拆除沿线畜禽养殖场122家。通过整治,现通顺河潜江段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为了江汉平原流域整治的样板工程。

5.构建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引导,城投公司、高新投公司等平台参与,社会、企业资本投入等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投资近12亿元完成城区支渠黑臭水体整治。累计投资13亿元实现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完成4座工业污水处理厂、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12座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正常运行。投资4532万元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903户。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146台、786.2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79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淘汰黄标车6833辆。狠抓秸秆禁烧,累计秸秆全量还田150万亩,建成年消化能力45万吨生物质发电厂一座,强化秸秆禁烧宣传监管,不烧秸秆已成为普遍共识。

6.建立完善生态网络监测体系。建设完成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6座主要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2台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系统,购置一辆移动式遥感监测车,大力推进潜江市化工园区大气监测预警系统、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建立跨区镇流域水环境考核机制,建设完成17座微型水质自动站,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市域10条主要河流54个跨界断面考核点进行监测,并实行每月通报。

7.大力推进全民环保行动。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环保知识教育,投资100万元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了“潜江市环境宣传教育馆”,精心设计打造了一个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全市每年有1万多名中小学生在宣教馆接受环境教育。每年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组织开展了环保世纪行、环保骑行、百人健步走、环境公众开放日、环保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简报、宣传栏以及公交站台、公交车等开展全媒体环境宣传,有效地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大气环境方面,预计我市今年空气环境优良率为90%左右,按照空气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压力较大。水环境方面,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的四湖总干渠时常出现溶解氧超标,新增“十四五”东荆河姚嘴王岭村国考断面,水质存在不达标风险,农村面源污染、小沟小渠环境问题、黑臭水体问题、湖泊保护问题仍然存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2.监管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对环境执法人员提出了更严格要求。但仍存在执法队伍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相关资料、信息报送不及时、对相关法律理解不到位、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不高,案件办理信息上传不够快等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综合素质提升。

3.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仍然不够。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落实污染防治工作中,虽然思想认识有所提高,但是仍有部分地方和单位认为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事,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依然存在,很多工作都需要反复督促,甚至还需要市领导督办才能落到实处。

(四)获省以上表彰情况。

1.2017年,省厅通报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年度考核优秀;潜江市环保局被评为全省环保系统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省厅通报为全省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厅通报为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厅通报为2015-2017年环境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承办中国生态文明大讲堂走进湖北潜江活动。

2.2018年,省厅通报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年度考核优秀;我市被列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地区,并接受国家现场会检视;省厅通报潜江市环保局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综合成绩第一;潜江市环保局被评为全省环保系统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省厅通报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3.2019年,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表扬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被国家妇联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被省厅评为全省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考核优胜单位。

4.2020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被国务院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表彰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我局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歌咏比赛《让中国更美丽》演唱作品优秀奖。

二、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四位一体”问题整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态环保工作,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疫后重振,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主要措施与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生态安全得到切实维护。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并组建区镇疫情防控帮扶、饮用水源保护和行政审批、医废监管和环境执法、宣传报道和党员服务、后勤保障和环境监测等5个专班,全员参与,有序开展了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扎实加强医疗机构监测监管。加强医疗废物转移处置,争取医疗废物转运车1台、医用周转箱300个、余氯监测仪6台,主动购置133个周转箱。加强医疗废水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定点医院、重点留观点外排废水及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共出动执法人员2864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94家次,留观点(含口罩收集点)174家次,医疗废水处理单位(医疗废水产生单位及承担医疗废水处理的污水处理厂)18家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1家次,饮用水源地26家次,复产企业562家次,待复产企业20家次,其他2家次。

二是扎实做好包保下沉工作。组建13个工作队,28名队员,下沉熊口管理区、熊口镇脱产帮扶。按市统一安排,包保市内疫情最重的5个大型小区之一的樟华国际小区,成立60名干部职工组建临时党支部及4个党小组,进驻小区帮助开展防控工作;包保南浦路社区,组建2个巡逻队帮助社区防控;全面认真完成了疫情管控期间防控帮扶、社区包保、疫情防控支援等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一致肯定,获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优秀基层党组织等表彰,3名同志获先进个人、1名同志获优秀党员称号。

三是参与并推进“双服务双报到”常态化制度化。第一时间成立了党员服务组,负责对接社区、组织局系统党员按要求参加社区“双服务双报到”活动。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双报到双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2.坚决做好环保督察“四位一体”问题整改,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督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了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问卷调查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整改工作。

一是序时推进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的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并印发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任务清单》。同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驻鄂中专员办反馈监察意见,制发了《潜江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鄂中专员办现场监察意见整改方案》,有效促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9个问题,31个已完成整改并交账,8个问题达到了序时进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湖泊专项督察反馈的15个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并交账,10个达到了序时进度。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36个问题,16个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另外20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二是切实加大整改工作督办力度。以专项督办和日常检查督办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问题整改。组织专班对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行、非正规垃圾填埋点整治、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问题整改进行专项督办。根据整改任务清单及现场督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下达督办通知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下达督办通知31份,督办重点工作任务43个。

三是推进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印发《潜江市国家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目标和措施,狠抓问题整改,高频调度各项整改任务进展,目前完成了永安药业清净下水改造,以及2个排污口封堵,正在实施截流井建设将污水引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潜江经济开发区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核心区污水管网已完成工程量的20%;金澳科技段排水管网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汉南河沿线截污干管建设已完成工程量的80%。潜江经济开发区和竹根滩镇沿线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已完成。

3.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印发了《2020年潜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细化方案》,明确了98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并有序推进各项任务。

一是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潜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的通告》,进一步加强禁燃区管控。开展柴油车使用大户摸底调查,建立了柴油车大户台账和清单。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印发了《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划的通告》,成立机动车环境管理专班,完成4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对83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尾气检测,督促30台尾气排放不合格机械进行了维修整改。完成5家“散乱污”企业、4家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及5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启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完成10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有序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成立6个巡查小组对全市进行秸秆禁烧巡查,共出动巡查人员340人次、车辆147车次、无人机8架次。2020年1月1日—11月19日,我市环境优良率94.1%,同比提高14.8%,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2μg/m3,27μg/m3,分别同比下降25.7%,32.5%。

二是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潜江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及措施,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调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履行总干渠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落实河长巡河及河长制联席会机制,下达巡河问题转办单5份。开展水源地常态化“回头瞄”,定期开展2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巡检。持续开展水质监测预警,全力抓好东荆河、四湖总干渠、通顺河潜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省厅通报,2020年1-9月,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东荆河潜江大桥、东荆河新刘家台、四湖总干渠新河村等3个断面考核达标率100%。纳入省考核的总干渠新河村、东荆河新刘家台、东荆河姚嘴王岭村、通顺河郑场游潭村等4个跨界考核断面综合达标率97.2%。汉江红旗码头、泽口码头两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

三是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土地流转审批等环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强化涉重金属监管,建立涉重企业全口径清单8家,完成重金属核算和复核,依法关闭2家涉重散乱污企业。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完成1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调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形成农村黑臭水体清单86条。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督促完成防渗改造加油站72座,关停加油站3座。对9家重点监管企业、5个工业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进行了监测分析,完成地下水监测建井28座。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共规范收集医疗废物转移处置188.9吨。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5张,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1张。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41家。

4.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全市生态执法成效不断提升。一是规范日常环境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人工随机摇号、分配任务”的方式开展双随机工作,共计抽查企业10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39人次。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跟踪辅导,深入企业开展环保税征收帮扶。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执法。严格执行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通过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快速检测等手段,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接触、不打扰”的现场执法检查105家次。组织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水产品加工行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砂石料堆场、工业污水处理厂等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1-10月,下达处罚决定书8起,罚款金额200.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起,移送行政拘留3起,申请强制执行10起。

三是妥善做好信访应急。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环境信访投诉397起,较上年下降12.5%。其中阳光信访平台10件、12369微信举报平台42件,12369电话(含12345)市长热线转办345件,受理率、满意率100%。

5.持续夯实环境保护基础,环境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再造,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对部分行业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豁免填报、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共办理落户手续41个,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8个。认真执行“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坚持审批集中制,认领并发布所有市县级政务服务目录事项41项。

二是积极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定期上门服务企业,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法规宣传、环保技术指导,持续推动排污权交易和总量储备,开展排污权交易项目47个,涉及金额约427万元。建立排污权交易正面清单,疫情期为15家企业免交排污权交易手续服务费21万元。帮助指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为企业高质量办理排污许可证把好关。

三是严格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完成12期地表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湖泊监测、7条主要河流监测等指令性环境监测,共获得环境质量监测数据5769个;对7家废气、10家废水、4家污水处理厂的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开展执法监测,获得污染源监测数据1170个;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共获得监测数据501个。共监测雨样81次,获得监测数据1053个,为全市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科学支撑。

四是优质高效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已顺利通过省验收,完成1450个单位污染源普查,其中:工业源778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71个,生活源39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6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2个。摸清全市各行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为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状况提供了第一手准确数据。

6.持续强化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全民环保意识得到显著增强。一是组织系列生态环境宣传活动。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为契机,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选送本地优秀摄影作品参加“多美湖北、生命无限”主题摄影云展征集活动,并有3张优秀作品入选。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开展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志愿者签名、六五环境日主题歌曲传唱、“美丽中国·潜江”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作品征集、生态环保主题少儿绘画征集、环保公众开放日“云参观”等系列活动,其中,六五主题歌《让中国更美丽》MV在全市各电视广播媒体黄金时间播出,同时在各新媒体平台推送,达到十万以上的浏览量。

二是加强环保宣传报道。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潜江日报》刊发环境新闻报道45篇,在潜江电视台开设专栏《生态潜江》播出6期,播出电视新闻57条,播放广播新闻63条,在潜江电视台滚动播放环保公益广告1篇,在潜江新闻网发布环保新闻报道20条,湖北日报4条,湖北电视台6条,《中国环境报》刊发宣传报道12条。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发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潜江市政府网站更新环保公开信息402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221条,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地方动态被采纳信息30条。

7.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体系逐步建立。一是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启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完成局系统共计124名执法人员转隶审核。目前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完善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完成2台固定水平式遥感监测系统、汉江泽口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购置一辆移动式遥感监测车,启动潜江市化工园区大气监测预警系统、潜江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汉江红旗红旗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建成全市主要河流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约140套。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大幅提升。

三是完善各项监管机制。建立跨区镇流域水环境考核机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市域10条主要河流54个跨界断面考核点进行监测,并实行每月通报。推进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72家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今年以来共帮助11家企业消除不良诚信记录,并及时调整评价结果。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完成全市1449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追究损害赔偿责任,及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常态化。

8.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环保铁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火线提拔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干部1名任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选拔1名年轻干部任机关中层正职。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打造潜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潜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制定并组织实施《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局系统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动局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专业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廉洁意识。局系统创文、创卫、社会安全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工会群团、驻村扶贫、档案管理、“双报到双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按要求全面落实。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组织局系统149人集中观看理论宣讲课(视频)。扎实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创新完成自选动作,做到了活动月月有主题,有方案、有总结、有实效,今年以来共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局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6次。制发《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9次。制定《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先后购买《国家安全知识》学习读本和全民阅读推荐书籍等122册(套)、《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共72本,印发《2020年度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共88本。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将“十进十建”与党建、党风、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及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抓严纪律提醒,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抓警示教育,组织集中观看《一根“高压线”的独白》《激浊扬清-孟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权力之刃滥用成殇》等教育片3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市纪委发的各类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全市生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水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外来污染问题以及农业面源污染、农村小沟小渠污染等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反映仍然较多。二是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仍然艰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仍然繁重,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度仍需加快,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环保投入和基础保障不足。环保队伍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仍显不足。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仍有待深入推进,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仍然不够,社会环保意识仍较淡薄。

三、“十四五”工作思路

“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环境治理成效逐步稳固,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重点任务有以下方面: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推动“三线一单”落地。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二是结构调整促进绿色转型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消费结构等五大结构调整。

(二)推进高水平落实。

一是持续改善大气环境。实施工业污染源减排、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综合管控、pM2.5与O3协同治理、VOCs 全过程综合整治、秸秆禁烧以及区域协作与重污染天气应对。

二是提升水生态环境。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水环境保护,加强水污染物减排(工业、城镇、农业农村、移动源)、流域(区域)统筹协同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巩固与城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清单式管理、小微水体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加强湿地修复与建设、河湖生态修复、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

三是源头防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四是全面强化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

五是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

六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做好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

七是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做好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清废行动”、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

八是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行业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加强核与辐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三)实施高标准建设。

一是改革创新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二是深入推进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保障、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维、危废处理能力建设、区域共建共享;提升基层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效率,做好生态环境科研支撑。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引擎,以环境质量最大改善为目标,以过硬队伍建设为基础,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切实强化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发展战略,全力实现生态环境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为全力打造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建设“生态绿城”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果,继续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和跨界断面考核以及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党政班子考核、生态环境考核、县域经济考核继续取得好成绩。扎实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格按照制订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标准要求,强化督办检查,确保按时结账销号。

(三)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1.完善“十四五”规划,抓好谋篇布局。高质量完成潜江市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及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编制,认真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及项目资金对上争取,完善生态环保项目库建设,为“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继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整改,认真做好整改销号,加快落实重点项目整改。对已销号的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逐一开展现场核查、落实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问题不反弹。确保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期整改销号。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准备工作。

3.继续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力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开展大气污染源走航监测,加强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控。开展城区餐饮油烟监督性监测。推进水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四湖总干渠、东荆河、汉南河等市内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加大省考核断面的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断面稳定达到水质国家和省所规定的水质考核类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省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督促完善农用地分类管理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配合做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进一步核实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督促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改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4.坚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手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有效提升执法队伍战斗力。在做好项目服务的同时,不断强化环境准入,推进“三线一单”管理,落实好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控等管理。

5.持续实施生态文明改革。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做好市内跨界流域每月通报考核。加大机动车遥感监测、走航监测等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实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6.不断深化全民环保行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培训。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一台一网一报”工作。创新新闻通气会形式,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环保工作重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各大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成果等,大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7.扎实做好常态疫情防控。强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安全转运处置,医疗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加大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六保”“六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上门服务企业,积极支持服务企业疫后重振。

8.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专业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廉洁意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和能力。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党风廉政长效化、“双报到双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抓好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督导调研,有效保障队伍安全。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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