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对现有厂区内年产30万吨石脑油芳构化制芳烃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为42万吨/年轻烃改质装置,改造内容包括:优化反应系统、分馏系统等,同时配套公用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工程改造等。项目改造完成后,达到年产42万吨轻烃的生产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iEMp7rS7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前往湖北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查看。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NOagBmzc(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潜江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宋伟智
联系电话:18771186825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星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潜江经济开发区信心村二组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28-6245898
邮箱:323925398@qq.com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③电话联系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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