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9年度第50批次二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757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16: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16:35:00 名  称: 潜江市2019年度第50批次二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29 16:3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湖北隆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潜江市2019年度第50批次二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1年10月18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10月底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潜江市2019年度第50批次二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址为湖北省潜江市兴盛路以南,章华南路以东,紫月路以北,总用地面积109142.42平方米(约合163.71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8987°,北纬30.3927°。

根据《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该地块属于园林主城区,为集中建设区,未来规划为混合居住用地。

二、调查内容

本次资料收集分析显示地块一直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存在。现场踏勘时未发现地块内有危险废物残留。未发现污染和腐蚀痕迹,未发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无明显污染痕迹。

人员访谈资料显示地块内无废水排放、无生产固体废物排放、无有组织废弃排放,无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未因环境污染事故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在地块内未闻到过恶臭、异常的化学品气味。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地块周围500米范围为住宅小区、学校等,无可能的污染源,无有害有毒的设施及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无地下水和土壤受污染记录,故周围区域污染物迁移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调查结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及相关规定,通过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表明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无有害有毒的设施及活动,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风险较小,本次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住宅用地开发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四、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钟春花联系电话:15586321666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隆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磊联系电话:13720138308

报告全文链接:http://www.eiabbs.net/thread-513827-1-1.html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报告编制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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