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757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4日 16: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4日 16:40:00 名  称: 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4 16:4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委托湖北恒正行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2021年10月27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10月30日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址为潜江市杨市街道办事处翰林路以北、刘岭街以南,地块面积6074.11㎡(折合9.11亩),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8936°,北纬30.3694°。

根据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潜规条〔2021〕0068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总用地面积为6074.11㎡(折合9.11亩),容积率≧0.5≦0.7,绿地率≧30%,建筑密度≧0%≦40%,建筑限高≦18米,机动车2-5辆/班,校址范围设4个校车停车位,出入口方位为南。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本次调查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内容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及环境责任明确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1、资料收集:收集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

2、现场踏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踏勘主要内容是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状况等。

3、人员访谈:利用当面交流、电话交流、或书面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包括对地块熟悉的办事处、村组干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部,地块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以及地块所在地或熟悉地块的第三方,如相邻地块的人员和附近的居民)进行访问,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

三、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2021年7月之前属于杨市街道办事处刘岭村、多种场集体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种植;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潜江市杨市办事处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刘光军     联系电话:13593945709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恒正行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明轩   联系电话:13597424468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报告编制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