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444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10: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10:35:00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23-05-05 10:3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

全市现有潜阳中路站和章华南路站等两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对空气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2023年1至3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9%,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25天、细颗粒物(PM2.5)52天、臭氧(O3)6天。

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一览表

月份

有效监测天数

空气质量达到不同级别天数(天)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一 月

31

1

15

5

3

7

0

二 月

28

3

19

6

0

0

0

三 月

31

3

21

7

0

0

0

降水状况

潜江市城区设酸雨监测点位1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项目为降水量、pH、电导率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采用降水pH值<5.6作为酸雨判据,用降水pH值和酸雨出现的频率评价酸雨状况。

2023年1至3月,共采集有效降水样品13份,降雨量共计100.85毫米,酸雨检出率为零,降水环境指标正常。

水环境

一、主要河流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10条主要河流的15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全市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1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的占93.3%,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0%;与上季度相比,东干渠水质有所好转,汉南河水质明显变差,其他河流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西荆河、总干渠上游、东干渠、城南河水质有所好转,田关河、汉南河水质有所下降,其他河流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类别

水体名称

测点名称

规划

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

泽口

/

汉江

高石碑

/

汉江

黑流渡

/

/

东荆河

潜江大桥

/

东荆河

谢湾闸

/

田关河

后湖桥

/

西荆河

浩口

水文站

/

总干渠

丫角桥

/

总干渠

新河村

/

兴隆河

蚌湖闸

/

东干渠

高场闸

/

城南河

园林青

广场

/

城南河

渔洋潭口村


百里长渠

沙岭桥

/

汉南河

三江桥

/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3年第一季度,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对汉江泽口和汉江红旗等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我市田关自来水厂水源地等10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测点名称

规划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泽口


汉江红旗


田关自来水厂水源地


总口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新台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火港自来水厂水源地


老新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渔盛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从家中心水厂水源地


高石碑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高场自来水厂水源地(后湖农场自来水厂水源地)


浩口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功能区噪声

2023年第一季度,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除泰丰街道办事处点位夜间声环境超标外,潜江市城市功能区其他点位昼夜间声环境均达标。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1类功能区

曹禺公园

51.1

55

44.8

45

2类功能区

潜江宾馆

48.3

60

44.3

50

泰丰街道办事处

56.5

51.8

华盛小区

51.2

44.0

竹苑小区

52.0

43.3

3类功能区

鑫乐酒店

49.0

65

43.2

55

4类功能区

开发区财政局

61.5

70

54.5

55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2023年1-3月,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纳入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考核水质优良比例88.9%,无劣Ⅴ类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100%。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切实履行总干渠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按时开展了第一季度巡河活动,对发现的因施工导致万福河水质恶化问题,积极协调龙湾镇政府、市水利局、项目施工单位及村组,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污水,消除污染隐患,确保3月份总干渠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强化监测预警和调度处置,力保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分析变化趋势,及时实施调度补水、活水等水质保障措施,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影响,保障全市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继续实施市内跨界水环境考核。2023年,在全市23个区镇处设置39个跨界断面,采用手工监测数据与水质自动站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测考核,按月通报考核结果,以考促治,强化各区镇处污染治理及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四是实施沿线涵闸泵站精细化管控。协调市水利局以及总干渠、通顺河、东荆河沿线各区镇,建立沿线涵闸调度机制,强化流量及频次管控,杜绝各自为阵陡排陡放。五是加强水华预警监测及巡查。每周对汉江高石碑坝前至汉江红旗码头江段开展水质巡查及预警监测,密切掌握水质动态,同时,加强与上游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联系并通报相关水情,联合开展应急排查,共同预防及应对水华危害。六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巡查管护。巡查专班持续开展城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常态化巡查与管护,及时修复保护区隔离防护、警示标识牌等设施,巩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成果。七是大力开展入河入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全部完成113个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分类、命名及编码,已完成清理整治95个;完成全市16个湖泊入湖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入湖排污口200个,已启动整治方案编制工作。八是推进潜江市城南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拖船埠自然生态湿地工程70%工程量,尾水提升管网工程已经完成泵房换泵和管网建设,人工湿地用地补偿已经协调到位,基坑正在开挖。九是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调研组现场调研我市冯家湖退池还湖工程、张金镇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充分肯定了我市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十是市政府与上游荆州市签订了《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推动四湖总干渠流域协同共治。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制定《潜江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二是副市长赵曜组织对相关重点污染源进行了“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现场查访了建筑工地、砂石料堆场以及几家大气重点监管企业。三是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涉VOCS企业和加油站执法检查,检查企业32家,发现问题12个,正交办整改,检查加油站30家,发现问题9个,已督促完成整改。四是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对正豪华盛铝厂和金澳科技绩效提级进行现场指导。五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今年1月我市三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3月2次下达《关于做好沙尘天气应急管控的紧急通知》,通过加强应对,缓解了重污染天气影响。六是为落实大风天气下扬尘管控措施,3月15日出动专班联合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并于16日复查工地整改情况。七是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城管局开展露天烧烤监督性检,共检测烧烤店9家,超标1家,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确定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梳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组织召开并通过1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并按程序将相关信息上报全国土壤污染地块系统。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配合省厅完成了9个化工企业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试点填报工作,启动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启动潜江经济开发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详查项目。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给各地分解下达2023年目标任务,指导区镇街道完成3个新增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完成1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单。

环境信访

2023年第一季度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56件,其中网上投诉5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包括12345市长热线)51件,办结率100%。

环境监测

完成第一季度各项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测工作,共获得各类手工监测数据27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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