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184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09:21:5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09:21:56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23-08-14 09:21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

全市现有潜阳中路站和章华南路站等两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对空气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2023年4至6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53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12天、细颗粒物(PM2.5)2天。

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一览表

月份

有效监测天数

空气质量达到不同级别天数(天)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严重

污染

四 月

30

6

20

3

0

0

1

五 月

31

11

19

1

0

0

0

六 月

30

7

18

5

0

0

0

降水状况

潜江市城区设酸雨监测点位1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项目为降水量、pH、电导率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采用降水pH值<5.6作为酸雨判据,用降水pH值和酸雨出现的频率评价酸雨状况。

2023年4至6月,共采集有效降水样品24份,降雨量共计649.79毫米,酸雨检出率为零,降水环境指标正常。

水环境

一、主要河流

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10条主要河流的15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1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的占66.7%,水域功能达标率为73.3%;与上季度相比,东荆河潜江大桥水质有所好转,田关河后湖桥、西荆河浩口水文站、总干渠丫角桥、总干渠新河村、兴隆河蚌湖闸、城南河园林青广场、城南河潭口村水质有所变差,东干渠高场闸、汉南河三江桥水质明显变差,其他河流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东荆河潜江大桥、总干渠丫角桥水质有所好转,田关河后湖桥、西荆河浩口水文站、兴隆河蚌湖闸、东干渠高场闸、城南河园林青广场水质有所下降,汉南河三江桥水质明显下降,其他河流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类别

水体名称

测点名称

规划

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

泽口

/

汉江

高石碑

/

汉江

黑流渡

/

东荆河

潜江大桥

I

/

东荆河

谢湾闸

/

田关河

后湖桥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西荆河

浩口

水文站

/

总干渠

丫角桥

/

总干渠

新河村

溶解氧、化学需氧量

兴隆河

蚌湖闸

/

东干渠

高场闸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城南河

园林青

广场

/

城南河

渔洋潭口村

/

/

百里长渠

沙岭桥

/

汉南河

三江桥

劣Ⅴ

氨氮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3年第二季度,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对汉江泽口和汉江红旗等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我市田关自来水厂水源地等10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测点名称

规划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泽口

/

汉江红旗

/

田关自来水厂水源地

/

总口自来水厂水源地

/

渔洋镇新台自来水厂水源地

/

渔洋镇火港自来水厂水源地

/

老新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

渔洋镇渔盛自来水厂水源地

/

渔洋镇从家中心水厂水源地

/

高石碑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

高场自来水厂水源地(后湖农场自来水厂水源地)

/

浩口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

功能区噪声

2023年第二季度,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潜江市城市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状况为:曹禺公园点位昼、夜间声环境超标;竹苑小区点位夜间声环境超标,昼间声环境达标;其他点位昼夜间声环境均达标。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1类功能区

曹禺公园

60.9

55

48.0

45

2类功能区

潜江宾馆

47.8

60

43.1

50

泰丰街道办事处

53.7

46.7

华盛小区

53.1

46.9

竹苑小区

48.6

53.5

3类功能区

鑫乐酒店

53.3

65

44.6

55

4类功能区

开发区财政局

60.3

70

54.5

55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2023年4-6月,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66.7%,纳入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考核达标率为77.8%,无劣Ⅴ类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100%。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总干渠河长办工作职责。按时开展了第二季度巡河活动,先后巡查总干渠及其主要支流,实地调研、仔细查看并详细了解水质水情、岸线管理等相关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解决。二是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和调度处置,密切关注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析变化趋势,及时实施调度补水等应急保障措施,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影响;严格涵闸泵站精细化管控,杜绝“零存整取”。三是全力推进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11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清理整治110个,启动了总干渠、通顺河入河排污口排污口溯源整治,巩固16个湖泊200个入湖排污口排查成果,推进入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四是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常态化巡查与管护,及时修复保护区隔离防护、警示标识牌等设施,巩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成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积极推动田关至张金供水主管网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六是进一步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治。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仙桃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东荆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协议,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四湖总干渠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协议,推动东荆河、总干渠流域联保共治。七是继续实施市内跨界水环境考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市内重要河流及支流的39个市内跨界断面开展采样分析、通报排名,促进地方切实防污治污。八是推动重点水生态环境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推进潜江市城南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目前整体进度已完成60%。九是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调研我市郑场游潭村国控水质断面和通顺河泽口闸断流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印发《潜江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潜江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梳理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二是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对园区重点化工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全面筛查企业在涉VOCs方面存在的隐患及问题,督促企业完成废气综合治理。三是加强移动源的污染和治理,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覆盖检查。四是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巡查督办,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同时针对气温较高,臭氧易生成现象要求施工工地不间断开启喷淋洒水作业,保持路面见湿、厂内见湿,为城市增湿降温。五是推进减排项目实施,截至六月底,已完成治理项目67个,开工34个。六是积极应对沙尘天气,针对沙尘天气及时发布预警通知,调度各地各部门落实响应措施,加强应对效果巡查督办,全力减轻沙尘天气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七是积极配合省厅开展碳核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碳市场管理。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指导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梳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组织召开并通过5个地块专家评审并按上报全国土壤污染地块系统。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拟定《潜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有序开展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对全市所有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现场审核。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了潜江经济开发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详查项目招投标。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区镇街道累计完成11个新增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和6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潜江市“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

环境信访

2023年第二季度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78件,其中网上投诉11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包括12345市长热线)67件,办结率100%。

环境监测

完成第一季度各项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测工作,共获得各类手工监测数据29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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