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308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09:49:4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09:49:41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24-02-26 09:49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

全市现有潜阳中路站和章华南路站等两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对空气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2023年10至12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92天,优良天数为8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1%,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19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43天,细颗粒物(PM2.5)10天。

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一览表

月份

有效监测天数

空气质量达到不同级别天数(天)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严重

污染

十月

31

8

19

3

0

1

0

十一月

30

3

25

2

0

0

0

十二月

31

9

18

3

1

0

0

降水状况

潜江市城区设酸雨监测点位1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项目为降水量、pH、电导率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采用降水pH值<5.6作为酸雨判据,用降水pH值和酸雨出现的频率评价酸雨状况。

2023年10至12月,共采集有效降水样品15份,降雨量共计148.57毫米,酸雨检出率为零,降水环境指标正常。

水环境

一、主要河流

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10条主要河流的15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1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的占86.7%,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3.3%;与上季度相比,总干渠新河村水质明显好转,西荆河浩口水文站、总干渠丫角桥、城南河渔洋潭口村、汉南河三江桥水质有所好转,兴隆河蚌湖闸水质有所下降,百里长渠沙岭桥水质明显变差,其他水质无明显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西荆河浩口水文站、兴隆河蚌湖闸、汉南河三江桥水质有所下降,城南河园林青广场、百里长渠沙岭桥水质明显变差,其他水质无明显变化。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类别

水体名称

测点名称

规划

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

泽口

/

汉江

高石碑

/

汉江

黑流渡

/

东荆河

潜江大桥

/

东荆河

谢湾闸

/

田关河

后湖桥

/

西荆河

浩口

水文站

/

总干渠

丫角桥

/

总干渠

新河村

/

/

兴隆河

蚌湖闸

/

东干渠

高场闸

/

城南河

园林青广场

/

城南河

渔洋潭口村

/

/

百里长渠

沙岭桥

粪大肠菌群

汉南河

三江桥

/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3年第四季度,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对汉江泽口和汉江红旗等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我市田关自来水厂水源地等10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测点名称

规划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泽口


汉江红旗


田关自来水厂水源地


总口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新台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火港自来水厂水源地


老新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渔盛自来水厂水源地


渔洋镇从家中心水厂水源地


高石碑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高场自来水厂水源地(后湖农场自来水厂水源地)


浩口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功能区噪声

2023年第四季度,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潜江市城市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状况为:曹禺公园点位昼间声环境超标,夜间声环境达标;其它点位昼夜间声环境均达标。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1类功能区

曹禺公园

55.1

55

41.2

45

2类功能区

潜江宾馆

48.7

60

43.3

50

泰丰街道办事处

53.7

44.4

华盛小区

52.6

43.4

竹苑小区

48.8

43.4

3类功能区

鑫乐酒店

49.1

65

43.1

55

4类功能区

开发区财政局

61.3

70

53.6

55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2023年10-12月,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100%,纳入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考核水质优良率为100%,无劣Ⅴ类断面,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100%。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总干渠河长办工作职责。开展了第四季度巡河活动,先后巡查总干渠及其主要支流,实地调研、仔细查看并详细了解水质水情、河岸环境等相关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水葫芦等问题,及时交办解决。二是加强水环境质量日常监督管理,每日实时向市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沿线区镇处通报国省控断面水质情况,对总干渠新河村、姚嘴王岭村等断面水质超标迹象,及时开展加密监测、应急排查、原因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断面水环境质量。三是持续推进四湖总干渠流域水环境治理,印发了《潜江市落实洪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强四湖总干渠潜江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强化协同联动、系统推进四湖总干渠水质提升。四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完善水源地保护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巡查,针对汉江秋汛红旗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大面积水毁围网,开展了系统修复和补网。五是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成果,编制了入河入湖排污口分类登记清单和”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持续推进汉南河、总干渠潜江段和16个湖泊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六是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对省厅调研帮扶我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相关问题进行督办,督促潜江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区落实整改,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进园区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治销号。七是推动重点水生态环境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推进潜江市城南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目前,整体进度已完成95%。八是持续实施市内跨界水环境考核。对市内重要河流及支流的39个市内跨界断面开展采样分析,通报各区镇街道跨界断面水质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印发《潜江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市领导亲自调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各部门认真履责,合力攻坚。二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共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5次,市长、分管副市长坐镇指挥,调度各地各部门加强污染天气应对,落实污染源管控,应对取得明显成效,12月下旬全省一轮重污染天气应对中,我市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三是推进重点企业治理项目实施,完成2023年谋划的15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四是开展总量减排工作核算,完成我市2023年总量减排信息收集、核算及系统上报。五是开展燃煤发电机组及燃煤锅炉调查,建立了相关清单,并上报省厅。六是对接省厅开展的大气帮扶,督促问题整改。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指导16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9家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隐患排查、3家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梳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组织召开并通过10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和系统上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湖北省第一批“无废城市”创建名单,完成潜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持续推动化学品污染防治,完成45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召开了潜江经济开发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详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导区镇街道累计完成22个新增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和8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潜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新增完成2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环境信访

2023年第四季度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105件,其中网上投诉19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包括12345市长热线)85件,来信来访1件,办结率100%。

环境监测

完成第四季度各项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测工作,共获得各类手工监测数据278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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