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江广大市民关于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的倡议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492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16日 10:31:2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6日 10:31:26 名  称: 致潜江广大市民关于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02-16 10:31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我市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了高浓度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物质,我们调取了近三年空气质量数据。

2019年除夕春节(2月4日-5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AQI从4日20时开始,持续18个小时呈重度污染,在5日8时达到最大值为288,PM2.5小时浓度最高值为238μg/m3,PM10小时浓度最高值为316μg/m3,SO2小时浓度最高值为34μg/m3。

2020年除夕春节(1月24日-25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AQI从25日8时开始,持续7个小时呈轻度污染,在5日12时达到最大值为145,PM2.5小时浓度最高值为111μg/m3,PM10小时浓度最高值为142μg/m3,SO2小时浓度最高值为8μg/m3。

2021年除夕春节(2月11日-12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AQI从11日22时开始,持续8个小时呈中度污染,在12日3时达到最大值为189,PM2.5小时浓度最高值为142μg/m3,PM10小时浓度最高值为191μg/m3,SO2小时浓度最高值为28μg/m3。

市生态环境局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在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外自觉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加大宣传绿色安全。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转发我们文章至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善意提醒规劝他人。自觉劝阻和监督亲朋好友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勇于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则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希望全体市民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禁鞭”成果来之不易,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安全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我们真诚地希望,大家携起手来,从我做起,自觉远离、坚决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让我们共同建立一个文明健康卫生幸福的城市,让我们的天空更加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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