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0年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 作 总 结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146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4日 10: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4日 10:25:00 名  称: 潜江市2020年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 作 总 结

发布日期:2021-01-14 10:2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和《湖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落实方案》(鄂环办〔2015〕28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我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20年,我市按照《潜江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结合本地企业变化情况,补充完善了移动执法系统内的企业项目库和人员库。企业库内录入企业345家,执法人员库内录入人员63名。

二、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为了使我市环境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公平公正,避免监察过程中出现执法不公或腐败现象,我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进行了系统学习,推进了我市环境监管工作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公平化方向发展。

三、实施情况

(一)抽查情况

2020年,因疫情原因潜江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了2次监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28家,将任务通过系统派发至监察人员,并督促现场监察人员完成任务。

(二)现场检查

我局现场监察人员按照随机抽查的要求,不定期的对被抽查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2020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16人次,检查企业681家次,生成笔录731份。全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件,包括行政处罚9件,办理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1件,共计罚款204.1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下一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要求完成摇号、现场检查及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管理,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环境管理问题及环境风险等级高的污染源,要适当提高抽查比例。

三是要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与执法大练兵工作、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充分调配环境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的效能,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查严处。

附件:2020年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情况汇总表

  2021年1月12日

2020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情况汇总表

单位: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数量

建立“双随机”制度的单位数量

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

执法人员信息库

2020年“双随机”监管

信息公开数量

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数量

未纳入“双随机”监管的执法事项

数据库个数

污染源家数

信息库个数

环境执法人员数量

一般排污单位家次

重点排污单位家次

特殊监管对象家次

其他执法事项监管家次

其他执法事项种类

参加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活动

总数

一般排污单位家数

重点排污单位家数

特殊监管对象数量

活动次数

检查家次

事项种类

监管家次

未纳入理由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1 

1 

1 

345

300

45

0 

1 

63

24

4

0

0

/

 0

 0

 28

 10

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检查

 1388

非双随机执法检查

合计

填表说明:

1、“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污染源家数”,指全市的真实数据(删除重复企业),同一级总数=一般排污单位数量+重点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

2、“信息公开数量”,指公开执法家次信息公开数量(不是公开批次)=一般排污单位家次+重点排污单位家次+特殊监管对象家次+其他执法事项监管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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