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1年“双随机”执法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153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16:08:0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16:08:02 名  称: 潜江市2021年“双随机”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1-14 16:08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和《湖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落实方案》(鄂环办〔2015〕28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双随机”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21年,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照《潜江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结合本地企业变化情况,补充完善了移动执法系统内的企业项目库和人员库。企业库内录入企业653家,执法人员库内录入人员81名。

二、培训工作情况

为了使我市环境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公平公正,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不公或腐败现象,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移动执法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进行了系统学习,推进了我市环境监管工作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公平化方向发展。

三、实施情况

(一)抽查情况

2021年,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季度开展了四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任务通过系统派发至相关执法人员,并督促相关执法人员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全年共计抽查企业396家。其中,一季度103家、二季度102家、三季度101家、四季度90家。

(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按照移动执法的相关要求,定期、不定期的对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截至12月29日,我市共计检查企业546家次,按时完成了“双随机”抽查任务。全年执法检查共计1239家次,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9件,其中不予处罚6件,实施行政处罚共计13件,共计罚款151.6万元。办理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6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件。

(三)公开情况

“双随机”抽查结果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公开外,同时将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网址:http://xxgx.egs.gov.cn/hbxtjg/meta/CommonData/public/login/login.ftl。

四、存在的问题

2021年,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刚刚组建,存在相关工作人员分工不细,执法人员基数过大导致人均执法数量不够的问题,导致排名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下一年度的“执动执法”工作,按要求完成“双随机”摇号、现场检查及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均执法数量;

三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管理,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环境管理问题及环境风险等级高的污染源,要适当提高检查次数;

四是积极申请相关经费,购买相关执法装备,提升执法效率;

五是要将“双随机”工作与执法大练兵工作、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充分调配环境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的效能,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严查严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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