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五路并进,走实绿色崛起新路径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5813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15:54:5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15:54:54 名  称: 潜江市五路并进,走实绿色崛起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1-11-02 15:54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江市围绕绿色崛起目标任务,把好生态环境领域五道关口,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助力新时代绿色发展路径走深走实。

一、规范环境审批,把好绿色崛起入口关

一是严守审批底线。落实“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属于法定不予批准的环评文件坚决不予批准。发现无证排污行为的,依法处罚。二是优化审批服务。通过持续降门槛、简流程、压时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已批复项目环评72个,对30个项目实行环评登记豁免,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47次,为38家购买排污权企业减轻手续费35万余元。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到12个工作日以内。主动服务园区规划环评调整,解决项目落户难题。率先在全省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整体评价,为项目落户节省时间20天以上,减少投入40万元。

二、严格环境执法,把好绿色崛起监管关

一是专项执法补短板。针对影响全市绿色发展的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执法。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水产品加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等15项专项执法活动,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1起,罚款金额136.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起,申请强制执行5起,移送行政拘留4起,有效形成环境执法震慑效应。二是优化方式提效能。落实执法检查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执法检查方式,依法将36个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免除现场执法检查的企业,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3次,非现场执法检查46家次,通过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3个,有效提升了环境执法效能。三是落实法制审核把好关。成立案件审议委员会,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今年以来,共召开案件审议会9次,审议问题22项。律师参与案件研究和重大决定43次,有效防范了行政决定损害国家生态环境利益。

三、狠抓污染防治,把好绿色崛起治理关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治理。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城区禁鞭、锅炉禁煤,完成全部103台、450.45蒸吨锅炉淘汰改造。淘汰黄标车1383辆,完成油烟净化设备安装518家,建成潜阳路小餐饮公共烟道,全市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定期巡查和专项调度,保障重要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完成全市17个湖泊底泥污染调查,持续开展市域内区镇跨界断面考核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2个城市水源地和16个乡镇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推进地下水防治,完成72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督导检查。

四、督促清洁生产,把好绿色崛起指导关

一是指导企业技改升级。主动上门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帮助企业全流程节能减排,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对化工、冶金、冶炼、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8家重点企业实施无低费方案235个,中高费方案32个,实现节水138811吨、节电10460326度、节煤30014.75吨。减少废水排放110012吨、COD排放量6.478吨、氨氮1.1613吨、二氧化硫188.235吨、氮氧化物193.786吨、颗粒物360.486吨。三是发展绿色产业。大力发展微电子、现代农业、新能源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降低经济发展“含碳量”,提高“含绿量”。

五、普及低碳理念,把好绿色崛起基础关

持续深入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每年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环保骑行、环保公众开放日、环保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筹资在市中小学实践基地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宣教馆,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生态文明实践教育,邀请学生参加汉江增殖流放活动,组建中学生“爱鸟护鸟先锋队”,通过各种实践教育实现绿色发展“从娃娃抓起”,为绿色崛起打牢群众基础并充实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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