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优化服务强支撑,策马扬鞭开新局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633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24日 10: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4日 10:40:00 名  称: 潜江市优化服务强支撑,策马扬鞭开新局

发布日期:2022-02-24 10:4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人勤春来早,实干正当时!为全面做好新一年市级河湖长履职参谋服务和技术支撑等工作,潜江市为全市27名市级河湖长和49个联系单位精心配备了河湖长制工作小书包,内含河湖长制相关政策文件、河湖长信息卡、河湖水系图、全市河湖治理保护图册等资料,以便巡河巡湖随时查阅。

此前,潜江市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河湖长巡查履职和河湖管护工作的通知》(潜河办发〔2022〕1号),明确了2022年全市河湖长巡查履职和河湖管护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规范河湖长联系部门履职行为,在当前依规常态开展河湖全线巡查的基础上,紧盯重点流域,聚焦河湖“四乱”等疑难杂症,切实提高河湖巡查问题发现率和解决率。

去年以来,潜江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提质增效,扎实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和全域河湖保洁“迎春行动”,持续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常态长效推进河湖“清四乱”和划界确权等工作,积极开展兴隆河健康河湖试点建设,全市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水支撑”。2021年全市重点水域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且优良水体比例显著提高。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纳入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考核水质优良比例88.9%,国控、省控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圆满完成了国省水质断面考核任务。

2022年,潜江市将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扎实推进健康河湖建设,压紧压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紧盯重点流域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全市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全力打造造福群众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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