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251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09: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09:40:00 名  称: 市生态环境局 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发布日期:2022-04-11 09:4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日下午,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2年度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就潜江市福达纸业有限公司违反固废管理规定案进行磋商。

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潜江市福达纸业有限公司围绕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等情况进行交流,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认定、责任承担、履行方式进行了磋商。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代表,针对双方初步拟定的磋商协议提出了意见。市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就协议内容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企业代表做了积极回应,表示已深刻认识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性,对责任认定无异议,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通过本次磋商,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就生态损害事实、赔偿责任及修复方式达成一致。

此次磋商会议的召开,市生态环境局真正把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充分履职尽责,继续打击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用好法律法规,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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