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鼎昇汇祥木材加工厂年产5万方建筑用材及木托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991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09: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09:55:00 名  称: 关于潜江市鼎昇汇祥木材加工厂年产5万方建筑用材及木托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3-28 09:5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评审函〔2023〕19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潜江市鼎昇汇祥木材加工厂年产5万方建筑用材及木托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9-429005-04-01-321068)

潜江市鼎昇汇祥木材加工厂: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年产5万方建筑用材及木托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年产5万方建筑用材及木托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年产5万方建筑用材及木托盘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一村路。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20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其中生产车间包括原料堆场、原料仓库、杂物间、生产区(包括涂胶热压区、拼接冷压区、修边区)、成品库、危废暂存间、过道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胶合板1万m3及木托盘4万m3。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张金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张金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入总干渠。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涂胶和热压过程生产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锯边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刨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

(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收尘、废布袋、废边角料和木屑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请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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