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统战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159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10:55:00 文  号:潜环办〔2022〕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10:55:00 名  称: 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统战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10:5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办〔2022〕4号

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统战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统战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4日

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统战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潜江市委统战部关于印发<潜江市2022年统战工作要点>的通知》(潜统〔2022〕3号)精神,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一战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提升统战工作质量效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潜江生态环境质量,为“冲刺五十强、建设新潜江”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献礼党的二十大。

二、认真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把《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内容,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支持开展和参加统一战线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全市统一战线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无党派人士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牵头单位:局人事科、机关党委办,责任单位:各支部)

    2.凝心聚力助推潜江高质量发展。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聚焦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一城三区”城市发展布局、“4+1”现代产业体系等重大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认真落实部门职责,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序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防范和妥善化解各领域重大风险。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排查,重点梳理生态环境领域可能涉及民主政治、民族宗教、涉疆涉藏和港澳台侨海外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和舆情信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单位、各科室)

    3.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具体措施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统战部安排部署,配合做好各项政治协商活动。支持局系统民主党派人士结合自身优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有效运用协商会、“直通车”等形式,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协商建言质量和效果。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工作,助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工作。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牵头单位:局办公室、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单位、各科室)

4.着力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强化民族工作“五个认同”,做到“五个纳入”,认真学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持续做好党员干部宗教信仰管理工作,积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局人事科、机关党委办,责任单位:各单位、各科室)

    5.加强民营经济、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及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政策,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积极开展“部门服务企业”、“民营企业走进市直部门”政商关系座谈会等活动,充分落实部门职责,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牵头单位:局审批科,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执法支队)

6.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谈心交流活动,持续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和支持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立足本职争优秀、岗位建功创先进。配合做好网络人士、自由职业者、社会组织等领域统战工作。(牵头单位:局人事科、办公室,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宣教中心)

7.做好港澳台统战和侨务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海外统战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具体措施,做好台资、侨资企业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局人事科、审批科,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执法支队)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职责,将统战工作与局系统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局系统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着力凝聚统一战线政治共识、思想共识、发展共识,树立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统战工作合力。

2.加大督导落实。要将基层统战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局系统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基层统战工作,切实按照统战工作各项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面临的统战难点问题,切实按照市委统战部相关工作安排,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3.注重总结宣传。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全面总结,及时对好的工作经验、工作亮点、先进事迹等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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