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068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6日 11:30:00 文  号:潜环发〔2022〕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6日 11:30:00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6 11:3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发〔2022〕4号

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8月26日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有效纠治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顽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效能,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形象。

二、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

(一)政治思想方面。是否存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理想信念、大局意识、法纪意识和稳定意识不坚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日常学习不严不实,敷衍应对的问题;是否存在担当意识不强,职业认同感缺失,工作敷衍、精神不振、行动迟缓等现象;是否存在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识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准等问题。

(二)纪律规矩方面。是否存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在工作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现象;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利用个人身份和职权违规谋取利益;是否存在小病大养、长期离岗不上班等变相“吃空饷”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服从上级和单位管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的问题;是否存在参与赌博、酒后驾车、非法借贷、恶意逃债、失德失信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集体观念差,凡事摆资格、讲资历,工作拈轻怕重、挑三拣四、推诿扯皮、牢骚满腹的问题;是否存在习惯当甩手掌柜,讲得多、干得少,重安排、轻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求差不多、不问差多少的问题;是否存在捕风捉影、口无遮拦、以讹传讹的问题;是否存在组织纪律性差,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干私事、打游戏、看电影、串岗聊天、无故脱岗,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备等作风漂浮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下旬前)。

召开全局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局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警示教育。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方案内容,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全面查纠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全局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三个方面”整治重点内容,对标画像,对号入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举一反三,局属各单位撰写本单位自查报告,全局干部职工对照工作要求撰写个人思想汇报。各单位要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找实,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同时要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逐项对标自查,建立个人问题清单,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单位自查报告和个人思想汇报于2022年9月5日前交机关党办。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

各单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局属各支部9月中旬前组织召开思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双对照”专项整治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逐一发言表态,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思想碰撞,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敢于暴露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纠正和改进不足,着眼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改进工作。对单位和个人在整治中主动清理出来的问题,可免于处分或从轻处分;对严重违法违纪自己又不主动检查和顶风违法违纪人员,要从严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风清气正。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动员、统筹协调、任务落实和督办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履职“真空”,以扎实有效工作举措,全力确保思想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明整治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治责任,把握整治时间节点,强化整治措施,切实抓好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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