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743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17:20:00 文  号:潜环办〔2023〕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17:20:00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4 17:20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办〔2023〕3号

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做好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农业

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

2023年3月14日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做好2023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农业农村

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潜发〔2023〕1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实施意见中各项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走出一条具有潜江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为全面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生态环保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衔接沟通,督促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持续配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90%以上。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牵头单位:土科,配合单位:水科、综合执法支队、监测站)

(二)持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引导各地充分发挥财政、住建、扶贫、农业、水利、农办、旅游等部门涉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资源和政策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15个新增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二是指导各地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综合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23年底完成8条国家清单农村黑臭水体。三是加快实施周矶管理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试点项目,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闭环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潜江市“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3年全市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全省目标值。四是启动农业面源污染全过程跟踪监测评估,科学测算化肥农药和畜禽粪污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探索科学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复核机制,同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科学路径。五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督导各区镇街道开展国家、省、市级生态镇、村创建,争创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5个。(牵头单位:土科、审批科、生态科,配合单位:水科、综合执法支队、监测站)

(三)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配合加快建设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积极推动禽蛋产业链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绿色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技改扩规、深度治理、转型升级,提升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牵头单位:土科、审批科,配合单位:执法支队)

(四)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对接做好2022年度评估工作,制订2023年十大攻坚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四单”,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统筹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按照《潜江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分类整治,按时完成13个入河排污口年度整治任务。配合做好汉江潜江段“十年禁渔”。(牵头单位:综合执法支队、水科、督察办)

(五)做好涉农项目审批。大力支持并服务做好涉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积极引导生态农业发展,助力农业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审批科、综合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多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科室要主动认领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

(三)及时归纳总结。各单位、科室在落实相关工作中有好的工作经验、做法或成果要收集总结归纳,及时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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