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环办〔2023〕4号
关于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3年3月15日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023年,市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件,均为会办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为按时按要求完成办理工作,制订如下办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刘平任组长,分管领导田友福和局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友福 党组成员
曹 亚 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余 锋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刘 磊 办公室主任
周永梅 水科科长
童宏清 气科科长
李文杰 土科科长
刘 辉 生态科科长
江桂华 审批科科长
陈 伟 禁烧办主任
彭振天 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黄 栋 监测站站长
张 宇 宣教中心主任
局系统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田友福同志统筹,局班子相关成员按责任分工分别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科室负责具体承办。
二、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按照市政府办理工作要求,市局针对具体建议、提案制订了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建议、提案的承办单位(科室)、办理方案及步骤。具体要求如下:
(一)3月20日前,针对会办的10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科室)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明确会办要求。市局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分别报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二)5月20日前,责任领导负责组织按方案推进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科室)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形成初步答复意见。
(三)5月31日前,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形成正式答复材料,并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
(四)7月20日前,按照主办单位安排,配合主办单位根据建议提案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分别向建议提案人当面答复办理情况。
(五)7月31日前,认真总结办理工作,汇编办理材料,分别报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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