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构成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材质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支付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2022年度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
部门预算
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1月12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3]1号),按照《预算法》规定及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文化系统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10家汇总):
第一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交流,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市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负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和文物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八)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在内。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包括6大机关行政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物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产业发展科)、体育科。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列入部门预算下属单位10个。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7个,合并在局机关预算编制单位3个(戏剧工作室、旅游发展中心、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该3个单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相关核算及经费均在局机关统一核算列支。
详细局机关和单列预算二级单位共8个预算单位见下表:
序号 | 预算代码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备注 |
1 | 301001 |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财政拨款 | 局机关 |
2 | 301002 | 潜江市图书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3 | 301003 | 潜江市博物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4 | 301004 | 潜江市群众艺术馆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5 | 301006 |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6 | 301009 | 潜江市少儿体校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7 | 301012 | 潜江市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8 | 301014 | 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财政拨款 | 二级单位 |
第二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含名词解释)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00.28万元,较2022年4740.72万元增加59.56万元,上浮1.26%。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2万元、上年结转250.05万元、单位资金收入1425.43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2303.1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398.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98.2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2402.13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49.74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56万元,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10万元,310资本性支出441.84万元,312对企业补助135.00万元,399其他支出0万元。
1、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8.5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6.55万元、上年结转180万元、其他收入182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640.4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538.09万元(公用项目支出143.94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394.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8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620.6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72.39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0万元,310资本性支出210.70万元,312对企业补助135.00万元,399其他支出0万元。
2、潜江市图书馆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1.4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9.35万元、上年结转2.07万元、单位资金收入330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289.09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339.0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3.2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356.26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2.83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万元,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10万元,310资本性支出40万元。
3、潜江市博物馆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9.8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9.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100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316.2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3.6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6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293.7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72.80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万元。
4、潜江市群众艺术馆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2.99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367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291.0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34.9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8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367.7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7.31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1万元。
5、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7.87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7.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20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350.86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77.01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349.46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4.04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万元,310资本性支出22.97万元。
6、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6.0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201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215.09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5.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4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214.62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5.36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7万元,10资本性支出60万元。
7、潜江市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6.41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2万元,上年结转67.98万元、单位资金收入40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122.80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353.6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122.80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310资本性支出104.62万元。
8、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7.1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7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185.43万元。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77.57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26.5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93.0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77.10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2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10资本性支出3.55万元。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0.18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98.58万元,增加35.79%。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及增加部分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人员类项目支出1951.73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817.37万元(公用项目项目支出145.95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71.42万元)。
2022年人员类项目支出1627.46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604.14万元(公用项目项目支出120.71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483.43万元)。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系统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奖金、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4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因公出国(境)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市文化和旅游系统预算单位基本支出明细如下:
1.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部门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45万元,公用经费33.94万元。
2、潜江市图书馆: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02万元,公用经费13.47万元。
3、潜江市博物馆: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25万元,公用经费10.96万元。
4、潜江市群众艺术馆: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05万元,公用经费11.56万元。
5、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0.86万元,公用经费15.50万元。
6、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09万元,公用经费10.36万元。
7、潜江市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30万元,公用经费36.91万元。
8、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2万元,公用经费13.25万元。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系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81万元。
本部门系统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01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根据文件安排);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8.5万,增加151.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8万元,增加44.5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执法用车,支出增加。
五、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系统2023年申请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预算支出94.62万元,主要是龙湾遗址项目有项目申请使用列支94.62万元(租赁龙湾镇土地946.15亩租金)。
本部门系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预算支出,但龙湾遗址项目有项目申请使用列支94.62万元(租赁龙湾镇土地946.15亩租金)。
六、关于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本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4800.28万元,2022年收支总预算4740.72万元,较上年增加59.56万元,减幅1.26%,主要为人员增加及部分项目增加。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系统2023年收入预算4800.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0.05万元,占5.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0.18万元,占63.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2万元,占1.97%;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占0.42%,其他收入1405.43万元,占29.27%。
2022年收入预算474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1.60万元,占47.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2万元,占2.0%,单位资金收入2414.50万元,占50.93%。
2023年收入预算比2022年增加59.56万元,增幅1.26%,主要为人员增加及增加部分项目。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系统2023年支出预算4800.2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05.66万元,占98.03%;城乡社区支出94.62万元,占1.97%;。
本部门系统2023年支出预算4800.28万元。按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2303.1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398.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98.28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2402.13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49.74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56万元,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10万元,310资本性支出441.84万元,312对企业补助135万元。
2022年支出预算4740.72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4800.28比2022年增加59.56万元,增幅1.26%,主要为人员增加及增加部分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为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94万元,2022年机关支运行经费预算26.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56元,增长28.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5.27万元。
一、分单位列示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12.95万元,潜江市图书馆150万元,潜江市博物馆162万元,潜江市群众艺术馆18.48万元,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2.97万元,潜江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60万元,潜江市龙湾遗址博物院135.32万元,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43.55万元。主要为图书馆总分馆设备添置、体育器材及其他项目专用设备添置、自助借还系统及购书、学校体育设施设备、执法车辆添置、购买物业服务、日常公用支出等。
二、分项目列示
政府采购项目预计为:1.办公设备费用列支96.15万元,2.委托业务费列支335.8万元,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万元,4.专业设备购置250万元,5.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6.其他资本性支出及信息网络购置等支出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资产共计652.47万元,其中:房屋59.54万元,通用设备207.29万元,车辆27.53万元,专用设备142.5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15.56万元。
由局机关独立拥有资产207.88万元,拥有所属权而实际使用权不在局机关的为444.59万元(经潜江市审计局、潜江市财政局、潜江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潜江保利大剧院有限公司4个单位现场核实389.02万元的开办设备固定资产由潜江保利大剧院有限公司代管使用,2020年度新增移动舞台设施设备55.57万元)。
系统其所属二级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都属于各二级单位独立所有(含土地及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市绩效考核要求纳入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体育中心购买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35万元、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工作经费18万元、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建设项目210万元、文化执法专项经费36.40万元,龙湾遗址公共文化设施物业管理外包经费111.20万元、龙湾考古遗址公园土地租赁32.10万元、非遗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7.8万元。
(五)其他情况:无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指用于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部分 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材质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支付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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