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皮肤病防治院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5356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10:48:3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10:48:35 名  称: 潜江市皮肤病防治院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发布日期:2023-02-07 10:48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潜江市皮肤病防治院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2)0067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市皮肤病防治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9005421561949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聂益海

违法事实

1、医院使用消毒产品未注明起始时间。2、医院门诊注射室紫外线消毒灯未记录照射时间。3、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无纱门及挡鼠板。4、医院放射科机房大门外无警戒线。 5、医院住院病人赵严生,ID号22101101入院至出院诊断为二型糖尿病,长期医嘱无护理等级,临时医嘱有涂改,胸部颈部X线检查无指征,病程记录中无三级医生查房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8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2月6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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