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时玉非医师行医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5380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15:25:2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15:25:24 名  称: 刘时玉非医师行医案

发布日期:2023-01-16 15:25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刘时玉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2)0040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刘时玉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非医师行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药品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元;3、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月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