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刘克海中医内科诊所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546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10:07:3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10:07:32 名  称: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刘克海中医内科诊所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

发布日期:2023-01-13 10:07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个体医疗机构刘克海中医内科诊所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2)0041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刘克海中医内科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刘克海

违法事实

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月11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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