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慕尚足浴中心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6670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15:36:2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15:36:25 名  称: 潜江市慕尚足浴中心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发布日期:2023-03-16 15:36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潜江市慕尚足浴中心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公罚(2023)0002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市慕尚足浴中心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2429005MA4FWAF219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龚小清

违法事实

1.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罗忠亮、黄雪融等10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2.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合并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44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3月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