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城镇年老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项目绩效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12578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1日 11:03:4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1日 11:03:43 名  称: 2020年度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城镇年老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项目绩效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11:03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2020度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项自评结果


    

   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强化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08号)要求,开展了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项目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 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果。按照《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相关内容,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3.73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105万元,财政实际拨款72.10万元,全年执行72.1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奖励人数300人,全年实际奖励人数206人,完成率68.67%

   质量指标:年度指标202010底前发放到位。项目按时完成,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资金72.10万元全部到位,于10月前资金经市卫生健康委代理银行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江支行全部拨付到了奖励对象个人帐户。

时效指标:年度指标发放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的对象资金100%发放到位。

    成本指标:年度指标发放标准为3500//年,按发放标准精准发放到位。

   社会效益: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奖励项目的实施,关系到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项目资金的及时发放,增强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广大群众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项目数量指标未执行到位,实际执行人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人群对奖励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当年应申报对象未主动进行申报。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当年应申报对象做到应报尽报,二是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提高全员人口信息质量,通过全员系统准确预测目标人群。

附件:2020年度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项目自评表(附后)

  1. 佐证材料

  1. 基本情况

    1.立项背景。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解决非国有和县属以上企业退休职工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的奖励,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实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覆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潜江市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潜政办发〔201478号),《第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415号),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非国有和县属以上企业退休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实施奖励。2019年市政府财政局下达预算审批意见书(2019)潜(政)预字第(56号),一次性解决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2.年度绩效目标

2020绩效目标制定如下:

数量指标:计划生育奖励300人。

时效指标:202011月前完成。

质量指标:资金发放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资金总额本级资金105万元

    ⑤社会效益指标:使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家庭生活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的局面。

  1. 项目资金情况

潜江市卫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比如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严把资金使用、审批关,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严把资格审核关,经公示无疑问后,形成奖励对象花名册,上报市财政。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2020年该项目预算资金本级资金105万元,按照省市的相关政策,符合政策条件人数206人,实际发放206人,应发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资金72.10万元,实际发放72.10资金通过财政下拨指定代理银行邮政储蓄统发户,然后由邮政储蓄银行直达个人帐户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08号)要求,对照《潜江市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对年度绩效各项指标进行自评计分,分析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完成情况。预算指标中时效指标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资金202011月发放到位,质量指标发放到位率为100%,成本指标发放标准省市标准未发生变化,预算金额大于实际执行金额;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明显,奖励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数量指标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人数预算人数300人,大于实际完成人数,主要原因是当年应申报对象未主动进行申报。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按预算指标完成,数量指标实际完成人数206人,比预算指标300人少94人;成本指标实际执行金额少于预算金额,主要原因部分人群对奖励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当年应申报对象未主动进行申报。

  1.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0年部门预算挂钩。



  20201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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