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自评结果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26825 主题分类: 卫生;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15:03:1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15:03:12 名  称: 2020年度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自评结果

发布日期:2021-06-08 15:03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100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000万元,属政策调整性项目,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2020年财政投入795万元,其中中央投入451万元,省级投入150万元,本级投入194万元。实际拨付7家医院795万元。执行率100%。

    (1)数量指标:公立医院改革数7个;采购大型设备数量20台;培养人才数量100人。

    (2)时效指标:资金下达时间6月、次年元月各一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完成达标率100%。

    (3)成本指标:使用资金总额755万元,资金使用限额≤1000万元。

    (4)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医疗水平及医护人员能力,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率100%。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2020年,通过加强日常督查和集中检查,7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成效指标均不断优化,尤其加大了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力度,医改惠及于民的效果更加显现,但改革也遇到了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

一是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强化。省级大型医院的规模扩张,形成“虹吸”效应,致使我市公立医院部分骨干人才流失,如何留住人才成为了医院面临的新课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允许重要指示,我市出台了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分配文件,但没有配套实施细则,落地缺乏有力支撑。推行总额控制的编制备案制管理仍存在一定困难,单位人事自主权仍受到相关制度的限制和约束,需从政策上加以解决。目前,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了财政差额保障,但缺乏分配自主权。基层医疗机构增量绩效受制于单位整体收支情况,不能做到及时发放、优绩优酬

二是医保杠杆效益难以发挥。现行的单纯总额控制和单病种限额办法,虽然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医保基金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综合物价和医保基金等上涨因素,现行定额标准实已过低,严重制约了医疗服务运行发展,难以适应医改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医保基金支出结构和单病种费用控制标准亟待优化和调整。

三是财政投入力度不足除去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援疆援藏等公共服务支出,无经费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医院根据发展需要,当前只能自筹资金解决。随着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提高医疗服务性收费不能弥补下降的资金缺口,医院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这些问题极易引发新形式的逐利医疗行为,损害医疗系统形象和广大群众利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督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提升运行的活力;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市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切实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更好地发挥医保的控费作用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和技术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考核奖惩措施,更好地发挥医务人员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控制和降低医药费用,实现改革的阶段性目标。

二、基本情况

(一)按照《潜江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度工作要求,考核内容分为效益指标、医疗服务提供指标、综合管理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等四大类36项指标。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实数据、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二)项目2020年申报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计划公立医院实行改革数7个单位,实际实行改革数7个单位;采购大型设备数量24台;培养人才数量110人。

2、时效指标:资金下达时间6月、次年元月各一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完成达标率100%。    

3、成本指标:资金使用限额≤1000万元。

4、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医疗水平及医护人员能力,解决居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实际已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率100%,实际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率为100%。

三、绩效考核开展情况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一是12月1-3日市医改办组织卫健委、财政、医保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7家市级公立改革医院进行了年度改革工作绩效考核。二是汇总上报。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详细填报自评表,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到市医改领导小组和市财政局审核。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值。

 五、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0年部门预算挂钩。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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