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整治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15:26 来源: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近期,个别不法分子和中介,在潜江市区内大肆张贴套取公积金小广告,诱骗缴存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切实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广大缴存职工不要相信中介机构和个人的广告宣传。

二、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已与公安、不动产登记、民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建立了相关信息协查机制,不论潜江市区域内或区域外,均可协查职工在购房、婚姻、租赁、低保、征信等方面情况的真实性。

三、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骗提公积金的,一经发现,一律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曝光其套取公积金行为,并将该职工纳入公积金失信黑名单,提交社会征信系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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