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潜江市建筑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195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10:36:5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10:36:59 名  称: 2023年度潜江市建筑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3-01-19 10:36 来源:潜江市住建局

2023年度潜江市建筑管理办公室

部门预算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三、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3年度潜江市建筑管理办公室

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经市财政局已批复,按我市有关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我办2023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实行建筑管理办公室、建筑管理科职能一体、合署办公的工作模式,对市建工管理、施工企业、各站所履行组织领导、督办协调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统计和建设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按照市住建局安排,2002年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在我办。2018年市成立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由我办具体执行装配式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潜江市建筑管理办公室于2001年12月由原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转体成立,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潜政办发[2001]113号)规定:“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更名为市建筑管理办公室,并入市建设局,市建筑管理办公室为正局级事业机构,隶属市建设局”。代管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十五站。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办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01.02万元,支出预算为301.02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91.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17万元。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29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

    (二)公用经费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我办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

    四、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我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340.73万元。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23年收入预算34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1.02万元,其他收入39.71万元。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23年支出预算340.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2.66万元,公用经费18.07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我办无。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单位下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杂项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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