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30 00:0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市住建委编制。内容包括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住建委门户网站(www.qjzjw.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住建委办公室,电话:6955526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2条。

 新闻类:住建委要闻101条,公告公示40条,专题报道27条,图片新闻18条。

 重点专栏信息:行政审批许可25条,重大项目建设5条,财政资金2条。

党务政务公开:学习宣传工作18条。

领导信箱共回复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政务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委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的实现上有待加强。四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促进电子政务发展、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积极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广泛收集民智民意。

 (三)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积极探索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事项的网上办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014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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