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相关起草、执行科室评估和申请,对已到期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梳理审核后,决定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1件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13日。
政策解释部门: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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