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在潜江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市民杨女士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刚刚办理的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是我市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实施。 “居住权登记有效解决了‘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问题,同时也能让子女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很高兴能拿到潜江首本居住权证明,也为你们的细致服务点个赞。”杨女士感叹道。为尽快落实居住权,保障“居者有其屋”,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学习周边地区先进经验,在现有登记平台上增设居住权登记类型及相关模块,同时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居住权登记业务培训,全力保障居住权登记在我市顺利实施。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以群众为中心,立足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居住权登记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