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22]06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4006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08:5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08:50:00 名  称: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22]06号)

发布日期:2022-01-27 08:50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Q[2022]06宗地总面积:14633.81平方米宗地坐落:杨市街道办事处渔场、十号湖村,泰丰办事处莫市村
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1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80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区位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土地级别
零售商业用地14633.81三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35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204322BA0005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1730万元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1月27日 至 2022年02月17日 到 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章华中路20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1月27日 至 2022年02月17日 到 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章华中路20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2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2月18日10时00分 在 潜江市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章华中路20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607228091

开户单位:潜江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省农行潜江市章华支行

银行账号:173012010400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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