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收购储备、自然资源交易等工作。分管开发利用科(所有者权益科)。联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联系高新区以及国家级绿色化工循环发展示范基地和华中地区战略能源储备应用基地建设有关工作。
联系王场镇基层站所。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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