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20〕32 号)、《湖北省林业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湖北省林业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林办防〔2021〕23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潜政办发〔2020〕26 号)文件精神,现将《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12 日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湖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20〕32 号)、《湖北省林业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湖北省林业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林办防〔2021〕23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潜政办发〔2020〕26 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摸清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水平,为全市有效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森林火灾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
二、 普查任务
开展全市森林火灾的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等,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开展森林火灾风险评估,编制市级森林火灾风险系列专题图,修订和编制森林火灾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利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市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具体任务如下:
(一)风险要素调查
针对森林火灾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开展全市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件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等,全面掌握森林火灾风险要素信息,建设森林火灾调查数据库。
(二)风险评估与区划
以森林火灾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为基础,综合承灾体等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和区划、防治区划。
三、组织分工
(一)局领导小组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由局统一部署安排,局森林防火科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森林防火科,同时成立质量控制组和技术指导组。
组长:漆勇
副组长:彭齐刚、刘泽勇
成员:马成文、汪长安、徐兆玉、唐椰、刘江浩、李代龙
责任:负责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工作监督指导,负责编制《潜江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全力推动普查工作,审定普查方案和成果,筹措工作经费,研究决策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二)进度督导和质量检查组
组长:李代龙
成员:徐合军、王辉、刘江浩
职责:负责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组织、进度督导和质量检查,配合省林业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专班对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
(三)调查工作专班
组长:刘江浩
外业调查专班:何姣梅、周定玉、王一、胡勇刚、胡伟、何立
内业整理专班:何姣梅、赵喜、田文莉
职责:开展队员技术培训,负责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质量自查;负责协调样品检测上报,建立数据库;完成调查成果统计汇总;根据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要求,负责完成全市风险评估与区划。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2021 年 6 月-8 月)
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准备调查设备及相关资料,编制《潜江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二)组织培训(2021 年 9 月)
召开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启动会,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并邀请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实操技术培训、组织技术要点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局颁发上岗培训证书。
(三)开展调查(2021 年 10 月-12 月)
开展样地调查,野外采集样品,实验室数据测定及上报,10 月底前完成外业样地调查任务;野外火源、历史火灾、减灾能力调查 11 月底前完成;同时在外业调查过程中同步开展督导进度检查及配合省级检查和质量检查;内业质量检查 12 月底之前完成。
(四)评估与区划(2022 年 1 月-9 月)
按照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及防治区划规范,完成火灾危险性评估、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编制评估区划图,验收和汇总普查成果,编制风险普查成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调查队伍,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
(二)经费保障。积极主动,争取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和市财政支持,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按时落实到位。
(三)技术保障。做好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调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技术质量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评估任务。
(四)安全保障。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疫防控措施,确保调查评估工作的人身、财产、资料、廉政安全。
(五)质量保障。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将任务与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全过程、全周期质量检查,并严格实行重大技术问题报告制、重大质量事故追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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