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解读单位: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 潜江广播电视台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3日 09:58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音频方式

发布日期:2023-03-23 09:58 来源:潜江广播电视台


近日,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FM100潜江之声《法治热线》栏目,彭齐刚副局长作为访谈嘉宾,结合案例分析,向广大听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以下是访谈音频。

以下是访谈文字实录。

主持人:

在我们平时术语中,经常听到山川、河流、海洋等等。湿地,到底是什么?

嘉宾:

我国对湿地的认识、研究起步较晚,过去湿地在土地利用分类中一直被登记在林地、草地甚至未利用地等地类中。在土地法、水法等条文中,湿地往往作为某一要素或某一类型,没有作为一个单独的生态系统予以规定。

这次《湿地法》对湿地进行了科学界定: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主持人:

我市湿地有哪些呢?

嘉宾: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建有64处国际重要湿地、29处国家重要湿地、899处国家湿地公园。我市境内地势平坦,河渠纵横、湖塘众多,是典型的平原水网湖区。潜江湿地类型主要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人工湿地,全市湿地总面积20409公顷319处,占我市国土总面积约10%。其中有国家湿地公园1处(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小区1处(借粮湖自然保护小区)。

主持人:

国家为什么要出台《湿地保护法》?

嘉宾:

我们国家的湿地保护经历了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摸清家底,夯实基础阶段,这个阶段把基本情况摸清楚了。

第二个阶段是抢救性保护阶段,主要是建立资源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等,把重要的湿地优先抢救性保护起来。

第三个阶段是探索保护阶段,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等,28个省份出台了省级湿地保护法规或规章。

第四个阶段是立法保护阶段,从根本上解决湿地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中央的一些决策部署变成法律制度,从国家层面出台一部湿地保护的上位法。《湿地保护法》去年的6月1日颁布以来,保护湿地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就是依法来保护国家的湿地,对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主持人:

我市将如何推进《湿地保护法》的落实呢?

嘉宾: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湿地保护法是一部新出台的法律,社会公众的认识和了解需要一个过程,要做好宣传,提高社会认知,避免有人因为不熟悉法律而违法犯罪。

二是加大修复力度。结合潜江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地形改造、水系连通、污染治理和恢复湿生植被等措施,将原本生物群落结构比较单一、生态功能和自然景观比较差的闲置土地改造成为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湿地。修复好的湿地能够显著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为老百姓提供一个宜居、宜游的绿色生态空间。例如,2022年,我们已争取中央林业改革资金1265万元开展返湾湖国家重要湿地的修复与保护。现在,返湾湖每年栖息候鸟逾6万只,已发现青头潜鸭、东方白鹳、小天鹅、乌鵰、游隼、鸳鸯、白腹鹞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

三是加大协作力度。自实施林长制以来,我局已与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多部门构建“林长制+”的联合机制,各部门履职尽责、齐心协力,快速有效地化解了关于湿地保护方面的问题。

四是加大控管力度。按照国家林草局年度工作安排,我市6月底将全面完成湿地落地上图工作,将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以下是典型案例。

案例1:某湿地公园面积12000亩,实施退渔还湿、渔民上岸工程后,创建为国家湿地公园,附近群众陈某擅自将其饲养的12只羊放在湖内河道上吃草喝水,并偷偷搭建临时羊棚。群众举报后,市执法机构依据《湿地法》相关规定,责令陈某及时将羊群移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拆除违建羊棚,限期修复被损害湿地面积的处罚。请问市执法机构处罚适当吗?

答:根据您所说情况,市执法机构执法得当。陈某将羊群擅自圈养在国家重要湿地内,污染了湖区源头水源,影响了湖内卫生环境,破坏了湖内生态环境,违法《湿地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法机构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是合理的。

案例2: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9月擅自占用国家湿地公园685平方米湿地建设液体化工码头工程项目。2022年10月,市执法机构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该公司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建设液体化工码头工程项目的违法事实确凿。市执法机构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复已损害面积,并处685000元的罚款。通过以上处罚,感觉关于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处罚较严厉?

答:是的。对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处罚,《湿地法》中处罚标准都较高,不仅仅是罚款,还要限期修复已破坏的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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