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0 17:00 来源:运粮湖管理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为牵引,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潜江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持续征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线索为近年来发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前发生的尚未被揭发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重点

1.已办结涉黑涉恶案件中的“漏网之鱼”人员线索;

2.处于“潜藏蛰伏”状态,企图逃避打击的涉黑涉恶人员线索;

3.曾经为非作恶,大肆敛财,“洗白变异”的涉黑涉恶人员线索;

4.使用“软暴力”、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涉黑涉恶人员线索;

5.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相关腐败问题的线索。

三、举报方式

1.潜江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28-6230111;

网络举报邮箱:qjsshb@yeah.net;

信件举报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25号107室。

2.潜江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28-6432032;

网络举报邮箱:qjsgajshce@163.com;

信件举报地址:潜江市东荆新区东荆大道特101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举报线索不得虚假捏造,违法犯罪事实必须客观存在。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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