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保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11号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保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清单要求,我街道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1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李东奇 电话:0728-6351016
一、反馈问题
潜江市对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户虽然制定了“一户一策”,但常态化监管巡查不到位,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畜禽养殖污染仍较突出。抽查的老新镇赤生村九组徐祖平养殖场、熊口镇李场林场李宏兵牲猪养殖场、熊口镇石杨村三组黄祥波牲猪养殖场仍存在设施不规范、污水未经处理溢流或直排、“一户一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强化街道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切实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三、整改措施
全方面排查街道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共16家,对照前期制定的畜禽养殖“一厂一策”方案,指导养殖户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处置粪污。加强常态化巡查,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监管力度。
四、效果
专班每月开展巡查整改,切实减少了畜禽养殖污染。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对照整改,上齐设施,环保条件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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