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5) 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17 17:38 来源:张金镇

潜江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序号15)涉及我镇整改任务,我镇成立了整改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张金镇区部分生活废水通过一村河排入总干渠

二、整改目标:实施张金镇一村河、太平河环境整治后,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三、整改措施

2019年结合实际情况我镇将太平河河渠整治纳入《潜江市2019年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张金镇城镇功能提升工程中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对27000㎡的太平河床及一村河进行清淤、冲污垃圾清理。

二是沿着河道向西南方向开挖400米,连通西荆河,将河水导入太平河,彻底解决水清水畅的问题。

三是将建设沿线绿化带,美化周边环境。

四是将进行道路黑化、路灯亮化,便民生产生活。

四、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整改已任务完成。定期逐一排查各个涵闸排放口运行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对河道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河岸两边的居民进行环保知识宣传,大力推行村、社区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河道周边居民区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无垃圾死角、无二次污染;目前已针对整改任务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

联系人:吴政康     电话:0728-6641577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