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省清单4号)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8 16:44 来源: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中央生态环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省清单4号)销号公示

反馈问题: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要严肃查处填湖占湖违法行为,推进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整改方案要求,按计划编制完成全省湖泊退垸还湖规划,做好退垸还湖试点工作。而省水利厅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对退垸还湖既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也没有完成时限;督促检查不力,导致工作整体进展滞后。2017年11月,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要求五大湖泊所在地市政府2017年底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但各地无一按时上报,荆州、孝感两市迟至2018年9月才上报整改目标强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整改目标:强化考核,推进实施退垸(田、渔)还湖,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市的退垸(田、渔)还湖任务。

整改措施1.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理排查,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违法行为。

2.2019年12月31日前,编制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计划。

3. 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湖泊休养生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任务。我区收到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通知后,区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区环保部门、水利站、农业办公室、张家湖社区、关口社区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任务。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文件。会议决定,一是加强领导,及时调整我区市级、区级河湖长名单;二是严格执行《总口管理区湖泊治理保护方案》,以及平艳湖、莫家潭“一湖一策”实施方案;三是印发2022年管理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信念。

为了加强湖泊的管理,我区制定了平艳湖退田、退池还湖50亩、莫家潭退田、退池还湖38亩的规划,明确了还湖时间,严厉打击了填湖、占湖、围湖的违法行为。积极申报了“十四五”期间湖泊生态林带建设、护坡、湖泊和沟渠清淤资金1.1亿元。现将平艳湖、莫家潭整改完成情况汇总如下:

一、平艳湖的整改措施:

1、农田实施“两减一控”措施、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控制用水量。

2、根据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有关文件中划分的禁养、限养、适养区的规定,对湖泊周边不达标的养殖场进行了拆除和关停。

3、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用于浇灌菜地和农田,或房前屋后消纳。

4、实施“厕所革命”工程,安装三级沉淀池,污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净化后排放。

5、投入30余万元资金,实施水系联通工程,保证水质达标。

6、聘用专人管理湖泊。

二、莫家潭的整改措施:

1、撤除湖面停放的船只,严禁湖泊投肥投药养殖

2、组织人员、租赁挖机、清草船等设备对湖面浮萍及杂草进行清理。

3、从区十一支渠调水,不定期的对莫家潭的水体进行更换,保障水质达标,区环保部门、水利站、张家湖社区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常态化的监管水质状况。

4、聘用专人管理湖泊。

5、申报“十四五”湖泊岸线保护和生态林改造资金。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清除平艳湖、莫家潭周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时更换水体,并安排专人对平艳湖、莫家潭进行管控,确保平艳湖、莫家潭水环境质量安全。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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