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序号15)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8 16:46 来源: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序号15)销号公示

反馈问题:得过且过。第一轮督察指出,湖北省存在湖泊水质下降、填湖占湖未有效遏制等问题。此次“回头看”发现,整改落实仍不到位,一些地方甚至不以为然,仍在继续围湖占湖,问题严重。

整改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加大填湖占湖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填湖占湖行为,遏制填湖占湖现象。

整改措施1.推进湖长制全面实施。继续坚持每月定期和不定期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违法填湖占湖行为,依法打击涉湖违法行为。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理排查,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违法行为。

2.建立湖泊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湖泊水质监测。

3.加强湖泊水污染源监督管理,禁止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工业园区、重点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突出环境问题。

4.严格涉湖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有关环境准入管制政策,对涉及湖泊等一些重要生态敏感区实施从严审批。

整改完成情况为了加强湖泊的监管,确保湖泊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相应制定了《总口管理区湖泊治理保护方案》,以及平艳湖、莫家潭“一湖一策”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实施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加大了填湖占湖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填湖占湖行为,遏制填湖占湖现象,积极推进湖长制全面实施。并坚持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湖泊巡查监管,发现违法填湖占湖行为,坚决预以依法打击。建立湖泊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湖泊水质监测,利用建成的水系连通设施,对平艳湖莫家潭的水体及时进行更换,保持水质优良。区环保部门、水利站、关口社区和张家湖社区每月定期巡湖,清除湖中浮萍和岸坡垃圾,保障水质量安全。同时,严禁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生活污水,督促周边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利用厕所配套的三级沉淀池净化后排放,或将生活污水用于浇灌菜地和房前屋后消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突出环境问题。农业种植业实施“两减一控”措施、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控制用水量。通过各项管控措施的实施,平艳湖莫家潭的水质得到极大的改善。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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