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序号18)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8 16:47 来源: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序号18)销号公示

反馈问题:湖泊水质污染依然突出。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8个湖泊水域中,2017年水质优良仅35个,占11.4%;劣Ⅴ类水质103个,占33.4%。

整改目标: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水质逐步改善。

整改措施1.推进湖长制实施。加强湖泊巡查监管,依法打击涉湖违法行为,加强对湖泊湖长制考核,积极推进湖泊水生态修复工作。

2.建立湖泊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水质监测。

3.禁止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投肥投药养殖、种植。

4.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水污染源监督管理,禁止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工业园区、重点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城市建成区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查处。

5.严格涉及借粮湖、冯家湖、返湾湖、马昌湖、郑家湖等湖泊的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有关环境准入管制政策,对涉及湖泊等一些重要生态敏感区实施从严审批。

整改完成情况历年来,我区党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方面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及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文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我区湖泊保护的实施方案及平艳湖、莫家潭“一湖一策”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关口社区、张家湖社区对平艳湖、莫家潭进行管理,区环保部门、水利站、农业办公室进行配合和监管,对出现的问题预以督办,限期解决。全力推进湖长制实施,加强湖泊巡查监管,依法打击涉湖违法行为,加强湖泊长制考核,积极推进湖泊水生态修复工作。建立湖泊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平艳湖、莫家潭湖泊水质监测。严禁湖泊投肥投药养殖、种植。强化湖泊水污染源监督管理,禁止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城市建成区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查处。认真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有关环境准入管制政策,对涉及湖泊等一些重要生态敏感区实施从严审批,保障水质达标。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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