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公告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10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工作机制,吸引更多大学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现就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公告如下:

一、潜江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1、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地址: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章华花苑酒店对面),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为1楼5号窗口,服务热线0728-6237447。

2、潜江市人才服务局,地址:潜江市园林南路58号,服务热线6242736。

3、潜江市人才超市,地址: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1楼大厅内。

二、报道接收手续和办理流程

1、报道接收手续。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市人才服务局办理报到手续(所有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本人)。

2、办理流程:提交报到证——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簿》——确认报到信息。

三、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毕业生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客户端,通过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2、线下办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居住地社区填报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经社区初审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复审后办理。

四、政策清单

1)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20万元内,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进行“捆绑式”贷款,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2)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帐,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3)申请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毕业3年以内(含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业并依法登记注册的,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可享受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

4)场租、水电费补贴。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住所在孵化基地内)和税务登记证且成立时间在2年内、注册资金不超过50万元,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半年以上,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内创业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每天每平米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创业和就业培训补贴。对毕业学年(即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的12个月)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可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

6)实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湖北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7)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要求缴纳社保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8)求职补贴。享受对象包括全省范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我市标准为1104元,2020年度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

9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0)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以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对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1)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在校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鄂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20万元资金扶持。

五、求职热线

0728-6237447

六、网络招聘会活动安排

关注湖北公共招聘网或湖北公共招聘微信公众号,网络招聘会潜江地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区。

潜江市2020年“我选湖北共创魅力潜江”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8月1日——8月31日

潜江市2020年“我选湖北共创魅力潜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9月1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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